蓝鲸新闻6月6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和海益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宏、侯子午。
决定书显示,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曹宏、董事会秘书侯子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北京和海益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宏、侯子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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