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恐怖!

发布时间:

2025-12-08 18:29:21

来源:胖哥每日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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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分为市场评述、闲聊两部分,读者可以根据需求选择阅读以节约时间。)

市场评述

市场高开高走,深成指涨超1%,创业板指涨超2%。截至收盘,沪指涨0.54%,深成指涨1.39%,创业板指涨2.6%。

沪深两市成交额2.04万亿,较上一个交易日放量3109亿,时隔20个交易日两市成交额再度突破2万亿元。

盘面上,市场热点快速轮动,全市场超3400只个股上涨。

板块来看,福建板块再度爆发,安JS品5连板,舒HT育、福JJ森等10余股涨停。算力硬件概念走强,天FT信触及20cm涨停创新高。商业航天概念延续强势,顺HG份7天6板,龙ZG份4连板。下跌方面,煤炭板块表现疲软,安TJ团、陕XH猫下挫。算力硬件、能源金属、福建等板块涨幅居前,煤炭、贵金属油气等板块跌幅居前。

今天zzj会议召开,盘中发布通稿,会议强调明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后面,还有美联储降息这个预期。

胖哥昨天文章说了,“不出意外,最后一个月了,12月A股要往上冲一冲。”

目前看,可以谨慎乐观,不排除大A会站上4000点。

年底好消息其实不少。

这事,恐怖!

楼市都传出好消息了,一线城市二手房开始起量了。

至于为啥起量,其实很大原因是房价终于跌到很多刚需心理价位了。

上海链家数据显示,11月上海总价300万元以下的二手房成交占比高达60%。

低价二手房开始大量被成交,这年头买这种房子的,说白了基本就是刚需,你很难想象是为了投资。

这反映楼市随着持续的下行,终于开始有触底迹象。后面要看经济复苏的情况。如果老百姓收入能持续稳定下来,能解决大家的就业和增收问题,大家就会有正常的结婚、买房需求,楼市的风险就有希望逐渐出清。对整个中国经济,都有很大的好处。

大A方面,近期可以逢低关注这三个方向:

证券板块;有色金属板块;锂矿。

闲聊。

最近,有个令人愤怒且心生恐怖的案件。

山东“入室抢婴案”人贩子得知被判死缓后,对被害人破口大骂,扬言出狱报复。

这桩“抢婴案”,发生在十几年前。

2006年12月3日凌晨1点多,泰安肥城市王庄镇4名男子关掉全村电闸,从院墙外翻进来。先是把姜甲儒爷爷拖到厨房殴打,奶奶想喊人,被一名歹徒用钢筋控制。在将两位老人控制住后,4人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抢走。次日,曾某孩、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姜某甲卖给刘某强、苏某娥夫妇。刘某强、苏某娥夫妇给被害人姜某甲取名刘某正并落户于济宁市任城区。

妈妈乔守芬和丈夫,这对山东农村夫妇,迅速从外地赶回家。此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寻子,在许多城市街头张贴寻人启事。

而两位老人为自己没照看好孙子而自责,爷爷长时间吃不下饭,几年后重病去世,奶奶因为思念孙子日夜哭泣,眼睛也哭坏了。

一个普通而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人贩子摧毁了。

2024年1月,受害人家属经历多年寻亲,在警方的努力下,终于找到当年被抢走的孩子姜甲儒。

山东泰安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两份不起诉决定书,认定“山东入室抢婴案”中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刘某强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即,养父母不起诉。

但是人贩子,难逃罪责。

2025年9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曾某某、王某某、吕某某、袁某某,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曾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吕某某、王某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袁某某依法判处15年有期徒刑。

令人愤怒的是,人贩子开始歇斯底里。

乔守芬表示,人贩子曾某某“到现在为止都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反而拿我们被害人当仇人,拿法院法官当仇人,当庭辱骂受害人家属与法官和他的同伙,性质太恶劣。”

乔守芬同时表示,曾某某在一审时口出狂言,“说我们找死,说他总有一天会出来,让我们都不好过,要弄死我们。”

这无疑是令人担忧的。

那么,能否执行死刑呢?

很遗憾,其行为虽然恶劣,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其被立即执行死刑。

若在死缓期间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曾某某在宣判后的当庭辱骂和威胁行为,虽然态度恶劣,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但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发生在判决之后、刑罚执行之前,因此不被认定为“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故意犯罪”。这意味着,该行为本身不会触发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

此外,我国有“死缓限制减刑”。

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

按照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我们的法律,有“慎死”的原则。不仅是中国,当代大部分主流国家,法律都倾向“慎死”,极难判处死刑。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死不能复生。一旦执行了死刑,万一后来发现案子判错了,是冤案、错案,那就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了,这是无法弥补的悲剧。因此,法律设置非常复杂的程序(比如死刑复核),反复审核,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防止杀错人,这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和保障。同时,这也是推动刑罚向更加人道和理性的方向发展

但是,曾某某这样一个恶劣、毫无悔意的凶徒,真的太危险了。

这样的亡命之徒,真的出狱,谁也无法保证不会做出更加恶劣的行为,不会对被害人及法官、检察官等进行报复。

希望我们的司法系统,能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想办法去限制这样一个凶徒,不能让他再危害社会。

这样一个恶徒,即便枪毙,也永远无法弥补乔守芬夫妇一家这辈子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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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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