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外观与普通手机壳别无二致、售价区间在300到500元的“折射手机壳”在各大电商平台、二手平台悄然走俏。它没有采用高级的材料,也没有在防摔性能上有突出表现,核心卖点在于,在手机壳摄像头位置加装了一枚小棱镜,通过改变光路,让手机在平放的状态下仍能拍摄到侧方的画面;重点是配合相关系统设置,熄屏状态下也可继续录像。
即使处于平放状态,手机套上手机壳后仍能完成侧向拍摄
由此,一款披着数码配件外衣的“偷拍工具”浮出水面。《消费者报道》记者深入调查发现,部分商家对产品用于偷拍等违法行为应已知情,甚至销售时要求购买者签署“免责声明”。但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类手机壳在销售、使用环节均触碰法律红线。
偷拍的“灰科技”?
这种被外界称为“折射手机壳”的产品,其工作原理为:在手机壳摄像头位置加装了一枚小棱镜,通过改变光路,让手机在平放的状态下仍能拍摄到侧方的画面。在现实场景中,用户只要给手机套上“折射手机壳”,打开手机摄像头时,其拍摄的画面与摄像头的方向并不一致,这也就满足了部分侧向拍摄,甚至是隐蔽拍摄的需求。
更为隐蔽的是,虽然部分型号手机本身没有“熄屏录像”功能,但可以通过辅助功能设置实现“熄屏状态下录像”。在“手机平放”“屏幕熄灭”“镜头隐蔽”三重因素叠加之下,手机俨然化身为一个“偷拍工具”。据央视新闻报道,这类“折射手机壳”不仅能用于偷拍,还能被用作牌局作弊工具。
《消费者报道》发现,这样一款“灰科技”手机壳在销售时也非常谨慎。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发现,直接输入“折射手机壳”关键词,很难找到该类产品,需要变换关键词才能搜索到。而且这类手机壳的在销售时颇为隐晦,产品页面往往只有简单的外观图片展示,并不涉及具体的功能和用途介绍。
某商家将该类手机壳标称为“侧面开孔手机壳”
《消费者报道》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平台咨询产品,但被两位销售商引导至个人社交账户进行私聊交易。从销售商A提供的产品图来看,为了装下小棱镜,手机壳摄像头位置进行了一定加厚处理。当手机放入手机壳外,能拍摄到相对清晰的侧方画面。这类产品有“无孔”和“有孔”两个版本,其中“有孔”版本在侧方可以清晰看到棱镜,售价相对便宜;“无孔”版本的棱镜则相对隐蔽,售价更贵。不过,这类手机壳的构造颇为简单,甚至需要用户自行组装。“不复杂的,用点胶水自己粘(棱镜)上去就好。”销售商A表示。
销售商A向记者展示手机放入手机壳侧拍的第一视角
销售商A向记者展示“有孔”版本和“无孔”版本
广东国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生廷律师告诉《消费者报道》,这类“灰科技”产品,本身很难认定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借助普通手机通过使用折射棱镜达到不同角度的拍摄,设备本身不属于违法违禁物品。不过,商家销售该产品的行为存在违法经营的风险,原因在于该手机壳定价远高于普通手机壳,其功能不再是手机壳,而是为了改变拍摄视角,实现隐蔽侧拍的偷拍场景。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律师进一步指出,这类手机壳虽非独立摄像设备,但通过加装棱镜改变进光方向,配合息屏软件实现隐蔽拍摄,本质上是对电子设备照相功能的非法改装与利用。
他向记者举例了一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了“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典型案例”。在公布的“案例四:陈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中明确指出: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将二手手机及息屏录像软件改装成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设备后售卖。经鉴定,涉案送检的二手手机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法院最终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尽管这类手机壳很难被直接定义为“窃听”“窃照”设备,但不少消费者对设备的用途抱有强烈的质疑态度。有网友感叹道:“第一次听说这种手机壳,震惊到了!到底什么样的人会买这种壳。”也有网友认为,不良商家为了谋取利益无所不用其极,必须肃清源头,保护隐私。
实际上,这类折射手机壳堪称“暴利产品”。记者在电商平台检索发现,小尺寸光学棱镜的单价通常在10元左右。而这样一块甚至需要用户自行用胶水粘贴的棱镜,粘到手机壳上即可让其售价飙升至300元以上。某种程度上讲,产品溢价不在材料本身,而在于“隐蔽拍摄”的猎奇用途上。
谈及这类手机壳的销量,销售商A称,产品目前处于“爆单”状态,供不应求,如果确认的话需要尽快下单。“有好多手机型号,供应商那边供不过来了。”而截至发稿时,为了催促记者尽快下单,商家A将有孔版和无孔版的价格从原来的399元和489元,分别下调至349元和400元。
“免责声明”不免责
由于“折射手机壳”的用途游走在灰色地带,面对记者关于产品用于“偷拍”“偷录”的提问,商家A和商家B均提前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免责声明”。
其中,商家A在声明中提到,本光学配件仅限风景日常合规拍摄,严禁偷拍隐私、床底、车内私录、整蛊偷拍。私自违规使用,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本店概不负责。商家B则在声明中表示,本品仅用于公开环境拍照、录制短视频。禁止偷拍他人隐私,禁止用于各类作弊及违法行为,违规使用一切后果使用者自负,请合法合规使用。
不过,从这份声明来看,潜台词更像是:商家们预知产品可能用于违规偷拍,而提前撇清法律责任的手段。比如商家A告诉记者:“最近很多人拿去(用于)违法行为,作为手机厂家,只负责包装半成品,手机壳(摄像头棱镜)到时候由用户自行安装,会有配套(教学)视频。”商家B则向记者解释:“有孔版本和无孔版本的区别是,无孔在有孔的基础上贴了一个膜,不容易被发现。”
那么,“免责声明”真的能起到撇清责任的作用吗?
欧阳一鹏律师表示,商家要求消费者签署的“免责声明”或单方面标注的“禁止偷拍”等字样,在法律上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该条款为无效。商家单方面声明“私自违规使用,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属于典型的无效格式条款。
欧阳一鹏律师解释称:法律看重的是实质。无论商家如何拆分销售或张贴免责标签,只要客观上为他人实施偷拍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工具,且主观上持放任或鼓励态度,就无法逃脱法律责任。这种声明不仅不能免责,反而可能被视为商家掩人耳目的规避手段。商家销售此类产品存在明显的违法“擦边”甚至犯罪行为。其售价远高于普通手机壳,采用拆分部件发货的方式规避监管。这些行为足以证明商家主观上对产品非法用途是“明知”的,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何生廷律师同样认为商家要求消费者签署的免责声明,无法帮助商家免除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他指出,该免责协议属于商家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目的是免除商家明知产品易被用于违法仍进行售卖的过错责任。若购买者利用折射手机壳实施偷拍,构成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民事侵权,或是偷拍传播隐私视频,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由于商家明知产品专供隐秘偷拍,依然持续提供作案工具,商家也难逃责任,并不会因为免责声明就可以逃避监管。
“商家明知大量购买者购买的目的希望利用该功能实施偷拍等侵权、违法活动,仍持续批量售卖,甚至为了规避监管假装为半成品并配套安装教程,主观上放任偷拍违法结果发生,客观上为不法行为提供工具,市场监管部门可介入调查,对商家经营行为开展查处。”何生廷律师补充道:
一个售价不菲的手机壳,底下却隐藏着一条若隐若现的“偷拍”灰色产业链——从设计上的“看不出来”,到规避监管的“拆分发货”,再到试图撇清责任的“免责声明”,每一个环节都试图绕开法律的边界。
对于屡禁不止的偷拍乱象,《消费者报道》特别提醒,任何以隐蔽方式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售卖、改装、使用偷拍工具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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