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2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庚星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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