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及子公司收到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及兽药残留超标等多项违规

发布时间:

2026-10-09 22:37:07

来源:同壁财经

同壁财经讯,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双汇发展,证券代码:000895)于2026年10月10日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因销售兽药残留不合格农产品、未落实宰前静养制度、未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及信息披露违规等多项违法行为,相继收到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漯河市畜牧局及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董事长万宏伟、董事兼总裁马相杰、副总裁乔海莉、总工程师王玉芬合计面临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预计影响公司2026年度归母净利润6,380.66万元。公司表示诚恳接受处罚、全面落实整改,并向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致歉。

据公告披露,望奎双汇生产的猪后鞧肉在林可霉素项目抽检中检验结论不合格,涉案生猪共910头,货值金额共计1,700,963.04元。望奎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望奎双汇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且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人数不足、生产场所以及生产活动中使用的设施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规定,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653,897.24元并罚款33,077,944.80元;同时因未按规范落实宰前停食静养制度,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0元。漯河市畜牧局认定双汇发展通过自有销售渠道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700,963.04元并罚款34,019,260.80元。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则聚焦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层面。该局认定双汇发展未制定"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未严格执行产品抽检信息及检测标准化管理规范,且在致歉声明中将5892头、38863头错误表述为5892批次、38863批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公司警告、罚款2,000,000元;同时对董事长万宏伟处以罚款37,646,221.70元、董事兼总裁马相杰罚款5,660,991.27元、副总裁乔海莉罚款6,469,449.94元、总工程师王玉芬罚款6,586,174.63元。

面对处罚,双汇发展在公告中表示诚恳接受处罚并坚决落实整改,围绕源头采购管控、检验检测升级、生产过程控制、配强专业力量、全链条安全体系、深化全员培训六个方面全面整改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完善生猪供应商审核体系、加强检测设备与人员配置、严格落实宰前静养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具体措施。

就处罚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明确表示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上述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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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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