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五名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171.25万股,大股东新力金属拟减持134万股占比1.54%

发布时间:

2026-06-24 19:29:22

来源:同壁财经

同壁财经讯,6月24日,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751)发布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新力金属有限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晓春、黄俊杰、魏少锋、张景鹏,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持股平台益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据同壁财经了解,惠同新材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金属纤维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包括金属纤维毡、金属纤维燃烧器、金属纤维纺织品、金属纤维复合材料等,广泛应用于汽车尾气净化、化工催化燃烧、环保除尘、新能源电池等领域,是国内金属纤维材料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主要客户涵盖巴斯夫、庄信万丰、威孚高科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公司2023年6月北交所上市,在金属纤维毡及燃烧器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

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6亿元,同比增长8.5%;归母净利润约3800万元,同比增长10.2%。

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广东新力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50000股,占比12.50%,拟减持不高于1340000股,占总股本1.5441%,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原因为经营发展需要。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吴晓春持有公司股份1603000股,占比1.85%,拟减持不高于20000股,占比0.0230%。

高级管理人员黄俊杰持有公司股份667500股,占比0.77%,拟减持不高于150000股,占比0.1729%。

高级管理人员魏少锋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比0.40%,拟减持不高于85000股,占比0.0979%。

高级管理人员张景鹏持有公司股份460000股,占比0.53%,拟减持不高于115000股,占比0.1325%。

益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比0.01%,拟减持不高于2500股,占比0.0029%。

上述高管及持股平台减持期间均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要。

上述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已作出承诺,截至公告披露日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公司表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安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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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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