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未严格执行实贷实付。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罚款70万元;对张耀华(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客户五处处长)警告;对姜征宇(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客户二处处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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