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红河分公司、昆明市东川区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单销售人员信息;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遭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6-06-18 08:10:22

来源:同壁财经

同壁财经讯,6月17日披露的云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红河分公司、昆明市东川区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如实记录保单销售人员信息;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云南金融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红河分公司、昆明市东川区支公司罚款合计87万元;对程娟、张福建、苏敏、马龙英警告并罚款合计16万元,对段锡钢、庄琼、梁陆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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