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31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人员资质方面,部分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销售资质或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之前销售基金产品。
内控合规管理方面,一是负责产品准入的委员会成员未包括合规人员和产品研究人员,二是合规风控人员未对新销售产品发表明确的合规审查意见,三是APP基金销售页面未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提示和警示,未以显著方式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登载的基金经理过往业绩,没有覆盖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未展示基金销售费用的收费标准。
适当性管理方面,一是在为部分投资者购买基金提供服务时未按要求了解投资者收入来源、资产、债务等信息,二是对部分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填写信息明显失实,以及单日内多次测评、风险等级异常变动的情形未予以充分关注。
其他方面,一是未及时报送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负责人任职备案材料及原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二是未及时申请换领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以上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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