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13日讯,近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高某利。
决定书显示,高某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情况
2024年6月24日17时左右,某股份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该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不晚于2024年6月20日11时16分,公开于6月24日17时左右。
二、内幕交易情况
高某利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赵某的配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任某松为亲属关系。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高某利控制使用“高某利”证券账户交易某股份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异常,与内幕信息基本吻合。经计算,盈利共计394,952.7元。
高某利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违法行为。黑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高某利违法所得394,952.7元,并处以50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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