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15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德裕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德裕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在管理部分基金产品中存在以下行为:通过私募基金产品为其他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协助其他机构发行债券;未按合同约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有关审批和信息披露;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制度。
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德裕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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