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22日讯,近日,湖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和2024年分别为下游客户累计提供对外担保1,107.5万元、2,964.9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规定。时任董事长颜劲松、时任总裁曾祥志、时任财务总监许冰芳、时任董事会秘书刘浩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正虹科技、颜劲松、曾祥志、许冰芳、刘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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